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
办理方式:线下代收代办
[办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申请材料]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手车交易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办理流程] 车辆转入地车管所查验机动车→将查验记录表密封后,连同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一并转登记地车管所→登记地车管所签注登记证书、整理并转递车辆档案,核发不超过7日的临牌→收到档案后受理审查资料→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重庆和四川全市各车管部门,通过点击所在地区名字下载通讯录获取具体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